我有一個朋友A小姐說:“我要等他有了房子,車子和事業才肯嫁給他。缺一不行”。B小姐就說:對,起碼要有這三個基本的條件,我才可以嫁給他,要不然就苦了自己。接下來她們就不停的討論,你一句我一句的說,把所有的條件都開了出來。我不以為意,沒有搭腔,沒有反應也沒有回話。
我認為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必須互相尊重,在我們要求別人的同時,別人也在要求我們。事情有時候需要得到平衡,兩個人才不會在心裡種下心結。
我記得C小姐,曾經也問過我:“你現在有什麼計劃和安排”?我:“要看我的丈夫的計劃如何,我們再來做協調”。C小姐:“你不要管他怎樣想,最重要是你想怎麼樣”!我不以為然。一個已經有家庭的人,絕對不能只考慮自己,必須為另一半著想,有必要時甚至為他放棄一些東西。自私雖然是我們的權利,但並不是我們的專利。因為同時間,他也可以自私。
我曾經看過一遍散文裡面說到,當你訂下許多條件來選擇人,你也許會愛上一個完全不符合你條件的人。我完全認同。也就是說這是占有,不是愛。真正的愛是包容和諒解,如果一味的占有,就代表你愛自己多過愛他。或許等到有一天他會受不了就會離開你。
當時在她們的討論中我不作聲,因為我知道她們並沒有找到一個可以讓他們付出的人。當她們找到了,就會不顧一切的為他付出,不用我說什麼,她們自然就會明白。在適當的時候選擇了沉默也是好的。當下不管我說了什麼,她們也一定不能認同。有些事情必須自身經歷過,才能真正的體會到那種心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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